舟山市普陀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6月25日作出桃花镇公前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噪声、固废)竣工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6-25 14:47:04 浏览次数: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桃花镇公前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噪声、固废)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普环[2018]06

2018625

见附件

 

 

公告期:2018625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舟山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80-3820628,传真:0580-3820628E-MAILpt3820628@163.com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80号,邮编:316100

普环验[2018]06号.pdf

信息来源: 区环保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