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塔湾村土地利用规划》评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 2018-05-31 08:43:37 浏览次数: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村域范围内的细化、落实、补充和完善,是村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实施性详细规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并明确要求“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全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土地利用和管理需要,我区结合区域实际,选址了展茅街道干施岙、上潘孙和桃花镇塔湾村3个村作为试点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经过半年的调研、分析和文本编写,《桃花镇塔湾村土地利用规划(2016-2020年)》已编制完成。5月24日下午,我局对《桃花镇塔湾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合理性进行评审。会上,与会单位均充分认可该规划编制具有必要性,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多规合一的问题,对桃花塔湾村今后几年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信息来源: 区国土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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