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两抓一建”严把休渔期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关
普陀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抓教育、抓重点、建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教育,严把休渔期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关,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抓教育,集中宣传加强休渔期法治意识。联合各镇(街道)开展“送法进渔村”、“送法上渔船”等活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从事捕捞作业的情况,在组织集中教育时,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环境资源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社区服刑人员敬畏法律、了解规定。沈家门司法所安排4名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获刑的社区服刑人员以身说法,对抱有侥幸的人员及时“敲警钟”,起到震慑、警示、提醒的作用。
二、抓重点,个别走访加强休渔期教育帮扶。详细排查从事水产品捕捞的服刑人员,制定走访名单,了解思想动态,再次强调非法捕捞后果的严重性,建议船东在休渔期对作业船只、渔网等器械进行保养维护,并与社区服刑人员及其监护人、近亲属等深入交流,对家庭比较贫困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帮扶措施,与镇(街道)、所在社区村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祝福”系列活动,帮助落实一份临时性工作,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三、建机制,严格核查加强休渔期监督管理。针对近一半社区服刑人员从事海上作业的实际,制定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相关要求的通知》,规定外出海上作业社区服刑人员须提供司法所委托临时监护协议书和船长或船东协助临时监护协议书签字照片,社区服刑人员是船员的由船长签字,社区服刑人员是船长的由船东签字,确保用人方知晓用人情况,落实临时监护人责任;出台了《外出请假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核查工作办法》,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电话抽查等形式,每日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着重查看重点人员的活动轨迹、报到情况,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苗头,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惩戒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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