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建江
发布日期: 2018-03-30 11:36:29 浏览次数:

                 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俞建江

处罚日期

2018年3月23日

违法事实

2018年1月8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进行废旧铝制品(铝锭)冶炼,配有两台焦炭炉、一套布袋除尘设施。经调查,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1月9日晚上,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在进行废旧铝制品冶炼。

处罚依据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

该公司未缴纳罚款。

决定作出机关

舟山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信息来源: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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