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建江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 | 俞建江 |
处罚日期 | 2018年3月23日 |
违法事实 | 2018年1月8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进行废旧铝制品(铝锭)冶炼,配有两台焦炭炉、一套布袋除尘设施。经调查,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1月9日晚上,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在进行废旧铝制品冶炼。 |
处罚依据 |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执行情况 | 该公司未缴纳罚款。 |
决定作出机关 | 舟山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
信息来源: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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